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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吃人城主百姓忧


  翌日清晨,翔宇子将木匣斜背在背上,把王羽书给的银票揣进兜里,牵着马走到国道上,突然转身望向客栈大门,见齐太初扶着颤颤巍巍的王羽书踏过门槛,说道:“少爷,俺去了!”

  随即牵着马向远方走去,或许知道他王羽书在驻足观望自己,又将右手高举摆了摆,扯着嗓子喊道:“少爷止步,外边凉,进屋吧!”王羽书没有说话,整个人都僵在那里,像是傻了一样。

  银票五六百两,是给老翔买酒喝的,老翔钟情黄酒,尤其是上品的花雕酒,老翔身上总有这样那样的秘密,可即使他是名震江湖的翔六剑,在王羽书眼中,老翔就是那个自己远离王府十三年生病背着自己艰难前行的老仆而已,翔六剑是很其次的,这是心里话,却不敢说出口,怕显得矫情,更怕动摇自己的决心。

  他不敢再往前走一步,生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翔宇子牵着马向着北方走去,王羽书就在门下望着,即便翔宇子的身影从模糊到消失,也迟迟未动,屹立在那里,时不时还嘀咕道:“齐弟,老翔会回来的对吧?”

  “老翔从来没有离开过,一直住在你心里不是吗?”齐太初侧头看向发呆的王羽书,拍了拍他的肩膀,朝着酒桌走去,拿起一壶花雕酒一饮而尽,眼神变得迷离,还嘀咕着,“好酒好久。”

  “你说芈青幽有那么厉害吗?”王羽书仍是担心,齐太初摇了摇头,他本就在山上居住二十年,江湖之事他知道的可不多,爷爷也没有给他讲过芈青幽的事迹。

  “客官,你不知道问我嘛!小的人称百晓生,十文钱。”擦桌子的店小二听到两人的对话,于是凭借着自己这来来往往的招待所听过的来谋利。

  “诺!”王羽书掏出十文钱拍在桌子上,店小二眼睛一亮堂,两只手把钱扒拉下来,将抹布搭在手臂上,开始了“指点江山”般的讲述。

  “康戈所掌管的范围,有着一个被世人评论的排行榜,叫作康戈十大高手,而这芈青幽就是排名第五的!他年轻时候长得清秀,又被人称作持扇俊男,如今九十多岁了仙风道骨,他的那把青莲扇有九根扇骨,每一根扇骨都是一把剑,青阳城有他坐镇,都说他不死青阳无人能造次,满打满算,他已经坐镇青阳城一甲子之余。”

  “这么厉害?啥境界了?”王羽书心都揪在一起了,他只渴望芈青幽的境界别太高,这样的话老翔胜算也就大些。

  店小二愣了愣,说道:“十年前他与南仙虚一战,两人平分秋色,那时的他已是天璇!”

  “你的意思是现在的他很可能是天枢?!”王羽书站起来,不可置信地看着这店小二的眼睛,齐太初则是抬手示意他坐下。

  “王兄,你冷静点,天枢境可没那么容易上的,天底下有多少人卡在一个境界,越往上,卡境的几率越大,若是他真的晋升天枢,那气势肯定震荡天地!”

  ……

  翔宇子去的地方是北方,齐太初他们的方向是东方,离开沧啼,前面十里便是陵州洛阳,也是十二位王中的玄参王李才,两马在大道上停了下来,齐太初不解的看向王羽书,王羽书咽了咽唾沫,“齐弟,咱们真的要进去?我的身份想杀我的可以从我王府门口排到京城呢,咱要不要换条路?”

  “王兄,你回去吧,你身份太过显眼,还不会武功,若真有什么事我这点实力也保护不了你,你回王府等着,我东行回来便带你征服其他三方!”齐太初说道,然后回头看向远方的城门,王羽书还想找理由继续跟在他的身边,但是又卡在喉咙说不出口。

  “就送到这吧,再远也得有个尽头是吧。”

  见着齐太初的身影越来越远,竟然与老翔的身影有那么几分相似,他明白,齐太初和翔宇子都是为了他的安危,苦笑一声低头看马,“所有人都劝我习武,我自认清高,认为真正的强者应该靠脑子,但是老翔与当年的自己战斗,齐弟寻找剑的意义,过去的父亲在我心中很高大,现在我长大了,可是他却变得越来越小……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去,好像仅仅靠脑子还扛不起南阳的军旗啊!”

  王羽书抬头看向齐太初的方向,心中默默念道:“齐弟,老翔,爹,娘!我要学武,然后亲手为我娘报仇,靠自己留下身边的人。”然后骑着马向着家的方向奔去。

  那一日王羽书策马为两剑客送行总共五十里,孤骑返城。

  齐太初也已经进了城中,街道上的装饰繁华倒是繁华,可大部分紧闭门窗,路上不见行人,整座城看起来都有些阴森死寂,给齐太初一种乱葬岗的错觉,突然他察觉到有人在观察自己,微微侧头看到一个房间内有个老人通过门缝观察自己,随即一个闪身消失在老人的视线中!

  老人推开门左右张望,齐太初突然在他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可把他吓得不轻,嚷嚷道:“你是谁?是人是鬼!”

  齐太初一愣,“老爷爷,我是人,南阳人士,今来此地,没有定所,可否在您家住上一晚?”

  这百姓是个实在人,心慈悲的很,听齐太初这么一说便将门关上,晃晃悠悠的带着齐太初走进屋内。

  “这堂堂一座大城,为何白天不见一人在外,难不成这城里的人都不用工作?”齐太初接过老人递过来的水,不解的看向老人。

  “这城里曾经是繁华的,但现在却不繁华了,因为都说城主吃人!”

  经过一番沟通,齐太初清楚了个大概,城主李才如今五十岁,在他四十岁之前城里繁华无比,百姓安居乐业,可后来开始频繁失踪人口,尤其是孩童,之后更有甚者说亲眼看见城主派人抓人。

  齐太初问过他名字,但是他说自己孤单十几年,老伴儿女都死了,没人叫他名字他给忘了。

  晚上,齐太初双手枕在头后躺在床上翘起个二郎腿,他睡不着,从兜里拿起当初老翔带他逛街买的神仙志怪小说,当初他买了就抛之脑后,现在无聊,也恰好可以偷月光来看看讲的啥稀奇故事。

  《一剑长春》。

  书名倒是霸气,齐太初摇了摇头,接着翻开书,看向其中的内容。不多时,齐太初就从书中的内容中脱困而出,“一掌灭万物,一剑镇寰宇,这书中写的也甚是夸张,看着无趣,还是睡觉吧。”

  齐太初翻身躺下,那本小说被丢弃在一边。

  此时的南阳王府中,王羽书坐在湖边,一个人撑着下巴,无聊道:“老翔和齐弟都走了,好无聊,也不知道他俩过的怎么样。”

  说罢看向身边横放的长剑,在月光的照耀下,洁白透亮的剑身带着一道月光下。闪进王羽书的眼眸,王羽书将剑握紧!为什么选择耍剑,因为他想做一名剑客,与老翔齐弟组团来个南阳三流氓,咳咳咳,不是,南阳三剑客。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老翔走前将一叠绢帛塞给王羽书,上面以木炭作画,绘有剑势,共六幅,每一幅字不多,就两个,断肠,无双,望穿,拜将,封喉和风流!字不是很好,但是其中情意满满!

  清晨,齐太初留下一张银票就告辞了老人离开了他家。

  玄参王李才和南阳的关系并不是特别好,所以齐太初即使遇到了报名号用处也不大,说不紧张那当然是假的,南阳王至少有个情分在,但是这吃人魔李才,拿什么攀关系?跟他一起吃?可别提,说不定还会混个抢他饭吃的罪名关进大牢呢!

  逍遥长剑长三尺,有七斤四两重,剑身上半部分极为锋利,下半部分相比就钝了不少,上方破肉,下方碎骨。齐太初将逍遥剑从背上剑鞘中拔出拿在手心才有一些安全感,主要是这里的气氛过于压抑。

  “若是王兄在此,我或许就没那么害怕了吧!”齐太初自嘲一笑,朝着城主府的方向大步流星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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