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草圣扬威 三年之约
肯德里克的凶悍在西方雇佣兵界是大大有名的,他是古代希腊斯巴达的后裔。就如传说中的一样,斯巴达人以战为生,是天生的战士。肯德里克十八岁开始从事雇佣兵行业,至今三十五岁,几近二十年的雇佣兵生涯,闯下了偌大的名号。
裴旻在西方名不经传,但今日他身先士卒。斩杀敌首,论及杀敌数量,无人可比,勇力是有目共睹的。
西方远比中原更重视勇士,能亲眼见一见东西方的勇士对决,饭馆里的雇佣兵们呼喝着,围成了一圈。但大多人都在喊着“肯德里克”,毕竟同为西方人,为自己的同胞打气理所应当。
肯德里克一手高举着盾牌,摆开架势,双足弓步而立,坐马沉腰,另一手不断的转着手中的赤刀,深邃锐利的眼眸盯着面前这个少年郎,意图从他身上找出破绽。然而瞧着那一身的破绽,肯德里克心里反而一颤,不知应该如何下手。
对方就好似普通人一样,一举一动,充满了可趁之机。这种情况若出现在一个不会武艺的百姓身上,那就是一刀了账。但出现在裴旻这种人身上,可就非同寻常了。
那每一个破绽,就如他们神话里的潘多拉魔盒,充满了致命的诱惑力,时刻吸引着他进攻。越是如此,肯德里克那死亡线上滚爬出来的第六感,越是能察觉破绽背后的危机,反而不敢动手。
裴旻不疾不徐的抽出了秦皇剑,看着盾刀相配,攻守结合的对手,心中也不由赞叹:西方的拼杀技艺,或许不比他们中原的功夫,百派齐放,各有玄妙千秋。但那从杀伐中承传下来的搏杀技巧,却也有值得称道之处。见肯德里克不先出手,他也不急着进招,双目低垂,手中剑斜指身侧,有若老僧入定。
修心是他们中原人的武学的最大特点,道学是中国古文化的起源。即便是武功也融入了这道家的至高学说。平心静气,进入物我两忘之境,无悲无喜无怨无怒,将天下万物置身事外,以发挥自己所有潜能。
肯德里克哪里知道这个中奥妙,只是见对方一动不动,全身破绽,却有一种让他心悸的感觉。
直觉、本能是西方功夫的精髓,肯德里克深得三味,见对手如此,那敢掉以轻心,随即心中又是明白自己畏首畏尾下去,到了最后怕是连出手的勇气也没有了。
进退两难!
还未出手,已经将他逼得进退两难。这是他纵横西域十数载,从未有过的事情,心底不由感慨,暗忖:“在西域时,就曾听说天朝的武学跟大海一样宽广,我还不信。现在看来,一点也不假。一个如此年少的少年,竟有这般能耐……”他却不知,此刻站在他面前的少年,却是当世难得的好手。
周边雇佣兵们大气也不敢出一个,皆看出了场上的局势。想不到赫赫有名的肯德里克,竟然给逼得出不了手,实在不可思议。设身处地的一想,均是冷汗直流。
肯德里克知道越拖下去,对自己越是不利,当下不再迟疑,随着前跨的步法,手中赤刀往裴旻疾射而去。他在进攻的时候,左手将盾牌半举,进可以盾牌砸击,退也可以护着全身要害。配合这一剑的攻势,攻守兼资,一出手便以全力施为。
裴旻存心要给肯德里克一个厉害,让他知道中原大唐人才辈出,容不得异族番邦小觑不敬,同时也展示自己的肌肉。这饭馆里的雇佣兵,收的不是他们的钱,想要真正的让他们听话,如指臂使,必需要有令他们信服的实力。看的出来肯德里克实力不俗,很得雇佣兵们的信任,打赢了他,会有非常明显的效果。
在肯德里克赤刀出手之际,裴旻的长剑也在第一时间挥洒而出。他存心立威,用的正是自己最为纯熟的草圣剑法。如今他江湖比斗经验丰富,胸中所藏剑招千百,各有千秋。算得上是绝技的莫过于越女剑、斩虎剑以及草圣剑。其中越女剑、斩虎剑,分别学至于公孙曦、罗烈,草圣剑却是他自己从张旭书法中领悟来的。
也因此对于草圣剑的了解,远在越女剑、斩虎剑之上。论刁钻精妙,草圣剑确实不及越女剑,比刚猛霸道也不如斩虎剑,但是草圣剑却兼容两者所长,即有奇诡的剑路又有澎湃的力量,最为关键的是草圣剑还有自己的特点:就如张旭的草书一样,绵延不绝,一气呵成,不到收笔的时候,笔不会停……
赤刀与秦皇剑碰撞在了起!
“当!”
星火四射!
肯德里克面色一喜,不分上下,心中想着不过如此嘛!却发现剑芒再次迫体而来……
肯德里克也是不惧,以左手盾牌抵挡。左臂的力量不及右臂,只觉手腕发麻,勉力稳住了身子,正想着轮到自己了,还未出手,又见一剑刺击而来。
肯德里克从未见过这么快的力度又如此强悍的剑,施尽浑身解数,赤刀格挡,刀剑再次相触,顿觉对方宝剑力道沉重如山,不由被震退半步。
还没等他缓过气来,第四剑再次溯胸而来。
肯德里克只能再以盾牌抵挡,勉强接下第四剑,第五剑再次袭来。
这就是草圣剑法能与越女剑、斩虎剑相提并论的关键。张旭游览长江、黄河、大海,从澎湃的江海中,感悟草书的意境,而裴旻从张旭的草书中体会剑法的神髓,也带着江海之气。江海之力,不在于一时的汹涌,而是一浪接着浪,滴水穿石。
裴旻步步逼近,自从习得斩虎剑法,他领悟了力量收发之道,再次改良了草圣剑,将步法辅以剑招,出剑收招犹似行云流水一般,瞬息之间,全身便如罩在一道光幕之中。
“当当”之声不绝于耳。
裴旻在眨几下眼的工夫下又向肯德里克连刺带斩的出了六剑,每一剑所取角度均是刁钻诡异,若羚羊挂角,又像一道道的激雷电闪。肯德里克哪里见过这种诡异,不符合逻辑道理的剑法,给杀得只有招架之力,不住后退。
雇佣兵早知裴旻剑法卓然,殊不料剑法精妙如斯,肯德里克完全没有还击的余地。
只是瞬间,他们就给裴旻的剑法折服了,集体叛变,狂嘶猛叫,如痴如狂。
陡然间肯德里克连人带剑跌退两步,步法紊乱。
见机会到来,裴旻剑势一改,快捷刁钻的越女剑法随手刺出,剑锋直指肯德里克咽喉处。
肯德里克面色惨然,露出一丝苦涩笑意,道:“我输了,这赤刀是你的了。”他递出了刀,这才发现他的赤刀已经坑坑洼洼,刀锋上多出了六个缺口,好似锯子一般,赶忙瞧向他的盾,登时心疼的面色抽搐:那倒三角的狮王盾上竟然多出了三道斩痕以及两个剑孔。
赤刀也就罢了,他口中说的第二生命,终究方刚到手,没有半点感情。狮王盾却不一样,那是他十年前在一次战斗中斩杀公爵的战利品,跟了他十年时间,为他挡了不少的刀枪箭雨。没有这狮王盾,他活不到今时今日。十年下来,狮王盾仅有小小的刮痕,却不想今日一战,竟让这由西方最好钢铁锻造的钢盾伤痕累累。
周边众人远远看见这一幕,各自都吸了口凉气。终于知道为什么,肯德里克会无还手之力了,连狮王盾都伤成这样,可想而知裴旻剑上的力量是如何的惊人。
不约而同,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裴旻的那把秦皇剑!
晶亮剔透,带着点点血丝的秦皇剑完好无损的闪发着属于它的光芒,一丝一毫的痕迹也没有。
好剑!也只有这样的好剑,才能配这样的勇士!
不约而同,雇佣兵们脑海中生出这样的想法。
看着肯德里克地上的赤刀,裴旻并没有伸手接过,只是道:“这刀本就是属于我大唐的,你斩杀那脱脱有功,这刀就赠给你了。回头重新锻造,是一件好兵器。我们做个约定如何?三年,三年之后,你若还活着,来大唐找我。我给你准备一千黄金。再给你安排一些对手,打赢一场,你拿一百斤走,打输了,你只要说‘我输了’这三个字就行!不过倒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同样的话可能要说三十次、五十次,甚至百次以上。”
肯德里克听到这里,哪里还不知裴旻为何找他麻烦,根本不是因为刀,而是说错话了。
肯德里克承认自己不是裴旻的对手,却不信裴旻在三年内找得出三十个,甚至一百人打赢他的唐人,只觉得自己给小觑了,怒道:“我肯德里克以真神安拉的起誓,必定赴这三年之约。”
“一言为定!”裴旻眯眼笑了,心想:敢小觑我大唐无人,三年后让你知道大唐的人才,一人一口唾沫都能将你淹死。
不管裴旻的目的为何,与肯德里克的这一战让他在诸多的雇佣兵心里留下了深刻的烙印,认可了他强横的实力,在他面前也老实听话了,给他未来的指挥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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