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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书生路漫漫(三)


  陈晨在柴房听到王萍芳匆匆离开的步伐,诧异的打开门,恰巧看到她提着行囊,从王大娘院子外的一丛竹子旁闪过。

  这女人走了?

  难不成是以为自己被她活活打死了,害怕和死人在一起?

  陈晨心中暗自揣测,不料自己真相了。

  对他而言,王萍芳走了反倒是件好事,毕竟如此这般,他便有了更多的时间去解决上学之事。

  家里的米粮全部被王萍芳锁在了柜子里,陈晨瞅了一眼两个冷冰冰的铁锁,转身走到屋后的菜圃中挖了两个白萝卜,又摘了点嫩嫩的豌豆芽。

  陈晨不太会用这种搭建的土灶,尝试了两次都没能把火点燃,反倒自己脸上抹了一层灰,他忍不住痒,拿手擦了一把,瞬间变成了一直脏兮兮的小猫。

  在第三次的时候,他终于查找到了窍门,引燃了火。

  厨房的大铁锅里还有一碗王萍芳昨夜剩下的鸡汤,陈晨揭开盖子瞟过,直接转身端着它,将它倒进了茅房。然后将先前从鸡窝里找到的三个鸡蛋打了荷包蛋,煮了一碗热腾腾的豌豆芽汤。

  吃了早饭,陈晨回柴房蹲了一个时辰马步,又打了会儿拳,屋子太窄,根本施展不开手脚。他一边擦着汗水,一边心中暗想着,还得找个适合练武的场地才行。

  这院中是绝对不行的,村里人家的院子都是竹编的栅栏围成的,一眼望到底。

  练了一上午,陈晨脑海中一直思索着昨日定下的计划,反反复复多想了几遍,自觉没有大的问题。停下来才感觉到饥肠辘辘。

  他从稻草垛里翻出两只野兔野兔,回到厨房,一只里里外外抹上盐放回原处,另一只则将它砍成小块,焯了血水,然后来放在铁锅里小火闷炖,等五十多分钟兔肉将熟的时候,将白萝卜切成块放进去。

  陈晨这边煮的欢快,那头坐在院中缝被子的王大娘闻着飘过来的肉香,不停咽口水。她放下手中的针线,眼巴巴的望着旁边院子。有肉吃就是好,连那厨房烟囱上冒出的烟气都是诱人的。

  她将针拐了个方向,用针头在头皮上划拨了两下,本就凌乱的头发越发不堪直视。她一手扯起落在地上的被子边角,看到自己如附了一层老树皮般瘦骨嶙峋的手,别了别嘴,眼里又是嫉妒又是羡慕。

  这章家婆娘不仅能隔三差五的吃上肉,还成日的啥事儿不干,有个当过官的男人就是不一样。若是往日,她还可以厚着脸皮过去蹭一两片肉吃,解解馋。只不过她昨天的行为实在是让她不好意思过去,可惜了。

  一顿解决了大半个的兔子,陈晨打着饱嗝将剩下的兔肉舀起来,放到碗柜里。他不担心王萍芳会突然回来,在章晨的记忆中,那女人每回回娘家,少不得三日。

  每次在她走的日子里,章晨才有机会吃饱,毕竟菜园子里的蔬菜王萍芳可没办法锁上。

  关上碗柜的那一瞬间,陈晨犹豫了一下,复而又打开柜门,将碗端出来,从里面夹了半个兔腿肉,等上面的汤水落尽了,拿起灶头上的干荷叶牢牢包上,包了整整三层,确定不会漏出丁点油水,这才将其揣进口袋里。

  村里人一向奉行莫欺少年穷的说法,毕竟谁能保证今儿个还在田埂上玩泥巴的小屁孩儿,明日不会坐在“高堂明镜”之下。因而哪怕昨日早上王大娘还在撺掇着王萍芳生孩子,免得章晨日后不孝顺,平日里也从不会主动去为难章晨。

  看到陈晨从厨房走出来,额头上顶着狰狞的伤口,即使没人知道王萍芳发怒有一部分自己的原因在里头,王大娘还是心虚的紧,难得的笑脸吟吟,喊到院中陈晨道:“阿晨啊,大娘这儿炕了些白面馍馍,你要不要过来吃点?”

  王大娘平时对章晨几乎是漠视的状态,今日倒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陈晨目光有一瞬间的冰冷,这女人,每次王萍芳和她凑在一堆唧唧歪歪过后,章晨总免不得一顿毒打。昨日也是运气,章晨恰好遇到了里长夫妇经过。

  对于这种长舌妇,陈晨向来是心怀厌恶的。这样的人,恶心别人可以,一旦别人得罪了她,撒泼打滚,各种泼脏水那是手到擒来。

  他学着章晨往日的样子,垂着头颓圮的盯着地面,一副木讷惴惴不安的状态,也不答话。

  白面馍馍是多贵重的东西,王大娘刚才的问话也不过意思意思,见陈晨不回答,自己也乐的不用给出去。

  两家住的近,王萍芳平日里怎么对章晨的她一清二楚。看到有人比她还可怜,七岁大的娃,才打到她家阿志的肩膀处,这样想着,心中的嫉妒之感便消了下去。

  她转身从屋里拿出一个昨日剩下的杂面团子,走到这边的院子,递给陈晨,高姿态的说道:“想来阿晨也是吃不惯白面馍馍的,大娘这儿还有今早剩的一个玉米团子,你拿去吃吧。”

  说完,也不管陈晨何表情,弯下腰将黑黢黢的团子塞到陈晨手里,转身坐回去继续缝补咧着大口的被子。

  陈晨心中嗤笑一声,转动着手里硬的可以砸石头的杂粮团子,没个一两天能干硬成这样真是难得。这女人虽说不是大奸大恶之人,却也囊括了此间底层小市民的所有陋习,贪婪,自私又好攀比。好在她有一个明事理,心底善良的儿子。

  他摸了摸口袋里包裹的严实的兔腿,这肉正是自己打算送给王大娘的儿子章志的。

  八年前正值内忧外患之际,王大娘丈夫章超被拉去当了壮丁,一去不返。好在后来朝政慢慢稳定下来,朝廷一一补发了抚慰金,五十两纹银。

  以此地的物价来算,一两银子大概六百元,五十两也差不多三万。王大娘自己刺绣的手艺不算差,接点绣活,帮人洗洗衣服,一个月也能挣上一两,这三年来倒从没断过儿子章志的束脩。娘俩儿日子过的虽说清贫,却也有盼头。

  村学私塾离章家不远,就在村口的大柳树旁,两间瓦屋,一间大的作为学堂,小的则是教书先生的住所,院中载了一棵梧桐树,童语声声梧叶飞,倒颇有几分岁月静好的模样,其中缓步在学童中间,摇头晃脑领读的正是院子的主人,村学的先生。先生是一位落第秀才,今年四十有二,生的干净斯文,为人古板正直,常年青布衣衫,手握一卷书册。

  当初王萍芳勒令章晨退学,这伍先生三番两次的跑去找章晨的父亲章浩做思想工作,希望不要耽搁了这样的好苗子。只可惜,章浩心思不在此处,任凭伍秀才如何说辞,也不管不问,倒是话里话外嫌弃先生耽搁了他的时间。伍秀左右无法,只得垂着头叹着气讪讪而归。

  今日,陈晨的打算就是要将这一个明显的助力运用起来。儿不能言父母之过,并不代表不能让别人帮忙说出来。

  他坐在梧桐树旁的石凳上,拢了拢外衣,将寒风抵在外面。

  吃的问题好解决,可穿的改变太过打眼,不能让王萍芳发现,否则前功尽弃。而且,现在自己也没有钱去买衣服,要不,什么时候去多打几只野兔山鸡换些钱,毕竟今后读书所需的笔墨纸砚价钱不少。

  陈晨脑海中不停的思索着人生本质性问题,脚不时的抖着,十一月的天,原主只有一双露着脚趾的粗布鞋。先前他将章晨的衣物翻了个遍,竟然没有找到一件合适的冬衣,大多是破烂不堪的衣服。

  当初从禹州府回来时,章晨一个人的衣服都塞了整整四箱,全是棉衣绫罗绸缎,如今箱子还在,不过里面全换成了王萍芳和章浩的衣物。想来章晨的也是被王萍芳拿出去全部卖了,换成了钱,毕竟那些衣物全是难得的好货,卖下来少不得六七十两。好在脖子上挂的玉佩王萍芳并不知晓,这才免于她的毒手。

  玉佩是沈端从牢里送出来的,当初沈音如是在一个陌生人手里接到的玉佩,同时得到了沈家覆灭的消息,竟是比家主章浩还要提前半日知晓。

  只不过,那人裹着一身黑衫,头戴厚重的围帽,并未漏出真实面目。等他平静的交代完话和玉佩,一闪身便消失在了院墙之外,当真是来无影去无踪。

  沈音如死时,章浩与章老太太正跪在院中听训贬官的圣意。章晨红肿着一双眼,独自守候在床边,小心翼翼的接过沈音如递过来的玉佩。

  沈音如气虚不稳,面色苍白,她颤抖着手怜爱的摸了一下儿子的脸,眼神端得是绝望无比,“晨儿,娘亲不能再继续照顾你了。当日那人的话你也听到了,这玉佩,乃是我沈家传家之物,你一定要贴身带好,待日后你有了能力,那人定会重新出现,咳咳……”

  她急促的呼吸起来,缓了半晌,在章晨死死咬着牙,默默垂泣中继续说道:“我沈家蒙受如此无妄之灾,若不翻案,必得千古骂名。晨儿,沈家一族洗去……洗去不白之冤的担子就,就落在你身……”

  话未说完,话音已失。沈音如的手从章晨脸上划过,重重落在被子上。

  章晨瞪大了双眼抬头看着已经没了呼吸,合上眼的人。他扑将过去,搂住沈音如,痛哭的喊到:“娘亲,娘亲!娘亲,你不要走,你不要走,晨儿害怕……害怕,呜呜呜……”

  逝者终已去,生者长相思。

  陈晨摸了摸心口的玉佩,玉的温润之感透着肌肤传过来。

  天色渐渐暗淡下来,屋中的读书声终于停了下来。

  “先生再见。”整齐划一的告别声从里面传来。不多时,三五成群背着帆布包的学子从里面走出来。

  这些人大多与章晨相识,因而不少人路过时还友好的打着招呼。

  “嘿,阿晨,你怎么来了?”章志走在后头,看到等在旁边的陈晨,惊讶的问道。

  陈晨一把将他拉到梧桐树后。等他站定,陈晨还未开口,他倒是先仔细打量了陈晨一番,又盯着陈晨额上的疤痕,担忧的说到:“你还好吧?昨天都晕过去了,怎么今日就下床了?”

  陈晨笑着回答道:“我没事了,今天过来一是为了找先生,而是为了给你这个。”

  陈晨从包里掏出兔肉,递给章志。

  他接过,闻到一股肉香从里面传来,不解的盯了一眼陈晨。

  陈晨笑着抬了抬下巴,示意他打开。章志小心翼翼的托着荷叶,一层层的打开,等看到里面的诱人的兔肉时,“咕咚”,一声咽口水的声音从喉管处传出。

  章志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赶忙合上荷叶包,递回陈晨手上。陈晨诧异的看着他。

  “那个,阿晨,你还有伤,你自己留着吃。”

  “我有一整只兔子,这是给你留的,不用担心我。”陈晨好笑的回答到,这人果然憨厚老实。

  “不不不,你留着吃。”

  “拿去,不拿我就生气了。昨天你才将自己的晚饭偷偷给我呢,我不能忘恩负义。”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快收好,一会儿让人看见。”

  章志一听,急忙将兔肉放进背包里,他左右看了一眼,发现并没有人朝这边看过来,这才好奇的问到:“阿晨,你是哪儿得来的?”边说着边拍了拍背包。

  “我昨晚疼得不行,就走出去想找点忍冬藤敷伤口,结果运气好遇到一只疾奔中不小心撞树上死了的兔子。我把它提回来,这才有的吃。”

  “哇,”章志张大了嘴巴,一脸惊讶。他咽了咽口水,感慨的说到:“阿晨,你运气真好!”

  “嗯,所以你放心的拿回去吃。不过,你娘那儿,不要说是我给的,知道不?”

  “那我该怎么说?”章志纠结的问到。

  陈晨沉吟了片刻,说到:“就说你回去时半路遇到有钱人家马车经过,刚好卡了车轮,然后你上前帮他们推了一下,人家送给你的。”

  “嗯,这说法可以。那我拿回去了哈,谢谢你阿晨。”

  “没事,是我该谢谢你,要不是你总是偷偷送吃的给我,我早饿死了。”

  “没有啦,我们是好兄弟嘛。”

  “嗯,好兄弟,大家都走光了。你再不回去,你娘又得担心了。”

  “啊,”章志看了一眼周围,“那我先走了。”

  陈晨点点头,章志郑重的抱着布包,快速的跑出院子。

  等人都离开了,伍先生这才拿着教具从里面走出来,看到还站在树下的陈晨,先是愣了一下,而后快步走上前来,问到:“逸知前来可是有事?”

  先前授课时他看到陈晨进来,而后再看时,由于陈晨为了避风坐到了梧桐树后的石凳上,树干刚好挡住了陈晨的身影,因而他以为陈晨早就离开了。这番出来,看他一直都在,等了近两个时辰,故而有些惊讶。

  “先生,学生想继续读书。”

  “可你父亲母亲那儿……”想到章浩不负责任的表现,油盐不进的样子,伍先生皱起了眉。

  “先生,”陈晨走上前一步,敬重的朝他俯首鞠了一躬,而后挺直了脊背,眼睛盯着他,语气坚定的说到:“先生,我外祖随园先生曾言‘居高堂而忧民,处江湖而忧君。惟学业而时时忧之,怠不敢分毫忘矣。’我身为其后人,又怎能抛却学业,不听其谆谆教诲。”

  “随园先生?你外祖,莫不是沈太傅沈大人?”伍先生诧异的询问到。

  陈晨望了一眼灰蒙蒙的天空,眼神忧郁的说到:“正是,我外祖乃是沈遇之,家母是有‘惊鸿淑才’之称的沈氏嫡女。”

  “啊?”伍先生似是有些难以置信,不由感慨出声。

  章家村只道章浩高中探花,又迎娶了京中豪门贵女,却并不是夫人是何许人也。知道实情的不过章家与王萍芳两家,不过,他们都不会主动提起。对章浩而言,沈家是他潦倒的罪魁祸首,如今更是叛逆贼子。对王萍芳而言,沈家是毁了她幸福的元凶,是她苦日子的缘由。

  伍先生深深的望了眼陈晨,他明显的能感觉到这孩子眼中的坚毅之色。罢了,再帮一回又如何,总比失去了这么一个读书的好苗子强。

  他对陈晨说到:“吃晚饭了吗?”

  “回先生,不曾。”陈晨恭敬的答道。

  “进屋吃晚饭,饭后再详谈吧。”

  “是。”

  伍先生之妻在这一刻恰好点亮了屋中的烛火,陈晨随他一同往光亮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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