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小场面,都是小场面
场面顿时充满了尴尬!
荆小强烦死了!
他不是瞧不起摇滚,而是瞧不起这种自以为是的反叛自大。
摇滚的名声不就是被这群自以为潇洒自由的家伙败坏了么……
抬眼望去,拿麦克风这位是重金属摇滚的老大,后来最红的那段极有名,但圈子里面都知道他是极品渣男,号称处女杀手,还专门好吃一口身边朋友的女友,很以此为豪。
这就是荆小强强调的底线。
这种人有什么资格跟自己叫嚣什么叫爷们儿。
真特么的是飞叶子飞得脑子都坏掉了,看不出来周围这些高校领导,行业部门官员,任何一个都能用手指头摁死摇滚么?
单说荆小强现在的名声,要想说句坏话,杀伤力都足够大家挨几年的暗亏。
怪不得过两年在HK经纪们的炒作下红了一档就无声无息,这些穷疯了的家伙,一朝得势会是什么嘴脸,想都想得出来。
怪不得那看似风起云涌的时代,短短两年就扑街。
不过就是当时的老百姓耳朵饿得太久,突然来来了盘还算像样的精神食粮,那谁还吃忆苦饭啊。
这帮人就真以为自己是大厨了。
如果荆小强也是恣意妄为,二三十的年纪,没准嘿嘿一笑,转身就走。
一句话都不用说,就凭这破坏了场面的得罪人,尴尬不已的高校领导们就会彻底断了摇滚乐队进大学的路子,谁联系谁安排谁承担责任!
至于其他部门的官员过手掐一把都是顺便的事情。
因为如此不知轻重的坏印象已经有了。
可荆小强五十了。
这么穷,这帮人还这么拼命要搞摇滚,那也的确是拼。
掐死了,又得多少人多少年埋没才华呢?
远远的仰头看着那台上长发披肩的摇滚乐手们。
荆小强真想挨个儿抽大嘴巴子。
但也知道抽不醒。
这回换潘云燕又跳出来拍掌娇喊:“荆……小……强!”
因为她看到过荆小强的摇滚,心目中的荆小强更是战无不胜!
狐狸精有什么坏心思呢?
只想自己看中的书生考上状元吧。
她那点小聪明哪里会看懂多深远的事情。
结果迅速带动周围人鼓掌,校领导们似乎也觉得这是化除尴尬的好办法,笑着鼓励:“相信你,一定能压过这些靡靡之音!”
荆小强苦笑:“老百姓这个时候需要的是浪漫主义,不是现实批判的摇滚……”
转身朝着那水泥台子走上去,临走前狠狠的指了下潘云燕,意思是回了沪海再打屁股!
潘云燕还得意的做飞吻!
着实让台上的色迷心窍……
可惜那是他们永远碰不到的存在。
因为啥都比不过荆小强。
包括现在,荆小强就那么一件B3皮夹克,里面灰色豪雅衬衫扎在牛仔裤里,裤脚盖在高帮皮靴上,看起来也就是双普通大头皮鞋。
但这么带着平头走过来,就是有种龙行虎步的傲然气势。
其实是大只佬因为胸肌肱三头肌发达,腋下垫着而已。
无数学子挤过来伸手,女生们更是第一次享受到追星的快乐,尖叫!
荆小强倒是笑了,学NBA球星出场那样,两手张开尽可能多的跟两边手掌触碰划拉。
在一片拥戴声中登上水泥主席台,看看上面的乐器,也不言语,直接拿起一支贝斯,试试没有被断电,站到麦克风前面,开始试音:“一首《What I've Done》献给大家……”
万万没有想到,就在满场轰动,激动欢呼的时候……
主席台边有一大堆以穿着皮夹克、军大衣为主的滚圈儿人士边,居然立刻跳出来好几道身影,迅速冲上台!
还非常分工有致的各自冲向不同的乐器!
在荆小强自己莫名其妙的状态下,其中一个披着长发的眼镜年轻人主动跟他说:“那天听了你这首曲子,我们几个拼命扒谱,还好视唱练耳的功夫还行,最后凑了个差不离,给您凑齐活儿?”
那敢情好!
荆小强笑起来,伸手拍拍对方肩膀,耳语几句!
眼镜年轻人更是双目放光,重重点头。
荆小强转头凑近麦克风:“几天前我在一班平京摇滚的朋友面前演唱过这首《What I've Done》,非常感谢他们今天能来帮忙……在这个冬天的夜晚,没有离别……”
话音刚落,就猛操贝斯……
谷</span> 狂放悠远的低音节奏起来了。
那个年轻眼镜,拿着电吉他立刻也跟荆小强对上步伐,他的吉他弹奏技巧性明显很娴熟。
荆小强甚至主动让出了C位,自己站到一边,专心辅佐对方的前奏乐曲,还要指挥鼓手和键盘手,副吉他,沙锤等等六七个年轻人都参与进来!
果然这首林肯乐队的名曲,在新世纪二十年中被评为前五十金曲的作品,一旦配器完整,效果哪里是现在还处于萌芽期的滚圈效果可比。
荆小强那种指挥风范,更是调动,其他人手成为乐队有机体,他也惊奇的发现这帮年轻人的专业性很娴熟,甚至有种熟悉的味道!
但这时候来不及多想了。
炫彩缤纷的前奏,的确比荆小强一个人在台上挖空心思的凑出来要漂亮多了。
而且眼镜青年确实奏出了荆小强要的那种渐进式的辉煌感,几位乐手陆续跟进的切入点也很棒。
然后在调动起全场注意力的时候,却来了个陡降,十足铺垫气息的烘托主唱发声……
那种沙哑中带点华丽气息的多变恰恰是荆小强的长项!
他也是故意从轻柔低吟的语句起步,对比之前那些只知道嘶吼的初级版本,这种先抑后扬的效果是专业级的差距。
台上台下的滚圈众人,有种莫名其妙就被上了课的感觉!
可等到那句What I've Done被喊出来的时候,全场直接被点燃!
穿着咖啡色毛领皮夹克的荆小强,一改之前剧场舞台上那种海外留学生正气凛然的放声高歌。
现在是驾驭一支挺长的贝斯在腰间,翘得好高,嗓音也高亢而充满雄性强度!
台上几位伴奏乐手已经癫狂!
看得出来他们这几天肯定都是在练这首歌,哪怕歌词可能凑不出来,但曲谱八九不离十。
非常熟练,而且把其中几个爆发点找得很准,很有专业水准。
荆小强甚至扭着身体转头对后面高唱,想引导他们抓住细节,结果人家只看他一眼就跟上了。
等他在高峰点上猛的跺脚,眼神示意给鼓手,一连串重重的连击漂亮又有气势!
荆小强就摘下麦克风递过去:“我们的鼓手……”
打鼓勇猛无比,这会儿却颇有些腼腆的嘀咕了什么,但也引得全场观众猛然鼓掌尖叫!
实在是全场刚才都愣着了!
不比不知道,差距要筋斗跳……
先抑后扬的把戏也就罢了,在高亢、激烈中还能保持那么清晰的演唱嗓音,咬字清晰又充满力量感,嘶吼的唱腔共鸣更是专业级的上头!
没法比。
于是荆小强单手拨动贝斯配合,另只手挨着给每位乐手都来个报上姓名的机会……
却唯独留下那个眼镜青年没问,在一片欢呼声中,重新炸裂式的把这首曲子唱完。
倾听着下面连绵不绝的欢呼声,点点头:“What I've Done表达的是一种对过去的埋葬,展望未来的希望,下面来首中文,HK的beyond乐队,喜欢你!另外请我们女歌手可以来做准备了,遇见……”
来都来了,荆小强唱了想溜,果然看见杜若兰已经在束头发做准备。
结果他上台前那句话是真的没错,过去的岁月,人民压抑需要发泄需要摇滚,但希望是浪漫主义,多过于批判主义,可能更多是喜欢这种肆意奔放,迎风而歌的派头吧。
总之荆小强这被挟持绑架上来比试下的……全国青歌赛金奖得主,高校歌舞剧巡回演出带头人。
水准简直就是碾压之前这些位民间滚圈老炮,而且被荆小强的名声轻而易举的撵开,你们不是用这么多人挤兑我上台露一手么?
呵呵,那就把舞台拿来吧!
既然刚才《祖国》都有这么多人会唱,荆小强估摸着浪漫摇滚的经典《喜欢你》多半拥趸不少。
还普遍被平京滚圈瞧不起的浪漫摇滚,真正展示了影响力。
眼睛青年他们果然也是意想不到的市场反馈如此强烈。
从他亲手奏响那轻快又忧伤的前奏,全场就疯狂了……
然后荆小强张嘴时,已经全场欢天喜地的齐唱!
而且真就是荆小强那个大部分国语,仅仅在黑凤梨等少数几句粤语的版本!
在用强硬的唱功和词曲实力狠狠的打了一巴掌之后,再用完全不一样的慢摇滚节奏,打破了滚圈故作深沉的苦闷、叛逆装逼样。
就在所有人都欢呼着希望再来首beyond的什么歌曲时候,杜若兰已经上台来。
敞开的黑色皮夹克,里面白色高领毛衣,隔着很远都不难判断天赋过人。
抱着一把民谣吉他,一点都不怯场……
荆小强却悄悄凑在眼镜青年的耳畔:“帮我照顾好这些歌手,明天到理工大学来跟我们会合,掩护我走先……”
然后他就真的在如此里程碑一般的场面下。
溜之大吉!
还是陪小白去钉格子布比较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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