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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流浪骑士


  “啊……”

  火焰中哈里雷德的痛苦哀嚎犹如深渊魔窟的泣沥,任由他如何哀嚎,也阻止不了格林不灭火焰的蔓延,转眼间哈里雷德就成了一个火人,本能的在地上不断打滚,形象丑陋的如同泥坑里打滚的蟾蜍。

  “象牙猎杀团不会放过你的!雷霆战斧盖德团长会为我报仇的!”

  火焰中哈里雷德苦痛仇恨的眼睛死死盯着格林。

  苍白假面下的格林不为所动。

  “罗嗦。”

  抬手,又一个火球飞了过去。

  轰!

  剧烈的爆炸声后,世界安静了,哈里雷德被汹涌的火浪彻底吞没,片刻就被烧成了灰烬。

  格林冷笑了一声,看了眼天空的太阳勉强辨别了大概方向后,大步离开。

  七天后。

  前前后后,一共十余天的狰棘森林徒步跋涉让格林获益匪浅,尤其是之前几天连续追杀哈里雷德,格林就感觉自己仿佛拥有一个潜力无限的身体,每时每刻都在进步着,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着,似乎有用不完的精力。

  格林不禁感叹,炼体巫师果然需要经常外出游历才行。

  这天随着格林看见一片农田,终于确定自己确实是离开了狰棘森林黑索塔巫师学院直接统领范围,正式进入了人类平民聚居点了。

  这样的话,后面的具体历练路程还要好好安排一下才好。

  思索间格林走向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农夫。

  这个农夫简直就是曾经老汉姆的翻版,看见了格林这位巫师大人问自己路,一副受宠若惊模样,不但指指点点了半天,更是表示自己愿意亲自带格林前路,被格林拒绝了。

  一个人在泥土小路前行着,格林不断思索着这次任务的要点。

  按照佩尔阿诺斯导师的意思,格林主要是以历练为主,毕竟有这么多强者,用不着格林出头,一切都以十五年后的猎魔巫师资格战为根本目的。

  然而,既然是任务,在格林想来,至少要前去探查个大概,总不能连探查都不探查一下吧?

  这样就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了。

  这般想着,格林开始思索自己的计划。

  黑巫师来说,有三点行为能被认定为黑巫师行为。

  第一就是大量残杀巫师世界普通人类,用于某些邪恶的实验研究目的。

  第二,则是强行收录巫师学徒作为自己的灵魂奴仆。

  第三,背反巫师世界基本利益准则,历史上出现过几个这样的巫师。

  接触、探查黑巫师就本身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更不要说猎杀了,虽然佩尔阿诺斯导师根据大量信息,确定那边的黑巫师只是一名刚刚堕落的巫师学徒,可谁又能肯定呢?

  万一是一名正式巫师,傻傻冲过去清剿只不过是送死罢了。

  所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伪装……

  作为真正的平民出身,格林对于城市里的某些规则十分熟悉,所以轻车熟路后,格林就换上了一身骑士盔甲,腰间别着音尾骨匕首,收起了假面、耳环、项链等魔导巫器。

  似乎觉得自己不够凶悍,格林异化术激发过后,左脸一道巨大伤疤贯穿眼睛一直到额头,看起来相当狰狞可怖的样子。

  这般过后,格林来到了贩卖兵器的打铁铺。

  “给我拿把大剑,最大的那种,分量要够重够结实的。”

  格林想来,既然要尽快挖掘出身体36点体质的潜力,选一把够重的大剑非常重要,,战斗倒是其次,主要是长期负重的话能够更好的锻炼力量、提升体力和活性。

  铁匠身上一股发酸的汗臭味,空气中弥漫着有些刺鼻怪道,腮帮子上的胡茬子有些焦黄,滴沥着汗水。

  铁匠看了格林一眼,性格似乎有些沉默,一把脱掉身上蓝色的肮脏、油腻围裙,露出宽大的肩膀和厚实、粗壮胳膊的肌肉,片刻后,从后厅拖出了一把长达一米五的宽柄大剑,地面“吱啦吱啦”滑出一道痕迹。

  格林接过大剑后,随意凌空劈砍了两下,感觉大小重量差不多正合适,再加上格林也没有什么武技,没有什么太高追求,因此满意道:“行,就它了,多少钱?”

  铁匠看着格林随意挥舞着手中大剑,不禁瞳孔一缩,那张呆板的脸上也难以掩饰心中的骇然。

  这个骑士力量很强,比酒馆里那群混蛋强多了,绝对能在那些贵族老爷手下混个好差事,将来很有可能晋级成传奇骑士。

  铁匠给了格林如此评价。

  …………

  一般的地区性城市都分为两个部分,贵族部分和商业部分。

  贵族部分讲究的是奢华、排场、精细、档次,这样才能够将那些不断压榨手下佣户、仆人、平民收取来的钱财花掉,才能显示出自己高人一等的身份,才能满足他们日益膨胀的奢侈欲望需求。

  而商业部分,则充斥着利益、混乱、肮脏、暴力以及一些廉价色+情。

  嘭!

  格林走进了一群大嚎大叫流浪骑士们聚集的酒馆,酒馆里到处是吐沫星子混合着廉价麦芽酒的嘴巴。

  一个个不停走动的翘美女郎传来的愉快笑声、大声的吹嘘自己冒险经历的醉酒家伙,成了酒馆里的独特旋律。

  格林有些嚣张的推开大门,顿时引来大片脑袋挂腰带上卖命的流浪骑士侧目,不过看着格林明显不好惹的样子,除了几个正和卖酒女郎调笑到兴头上的家伙哼唧了一声,大多数都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了。

  格林随意找了一张空桌子坐下。

  片刻工夫,就有一个衣装暴露的挺胸****女郎款款走了过来,虽然有些老了,脸蛋肌肤也不再好看,身材却是异常火爆,也是这些有使不完精力流浪骑士的最爱。

  女郎弯腰将手中的廉价麦芽酒放在格林桌子前,然后就趴在桌子上,用一股迷离的眼神看着格林,波涛汹涌的胸部在桌子上挤压得变了形,呈现在格林视野。

  格林一笑,作为毕瑟尔城混迹多年的平民,当然知道规矩。

  不动声色掏出一枚银币塞进女郎胸间缝隙,在女郎惊喜的目光中,格林又像其他骑士那样抓了一把,这才淡淡道:“有到帕米尔镇附近的任务,叫我。”

  格林在地图上指出了帕米尔镇的大概位置。

  “嗯。”

  女郎惊喜的从胸间拿出了那枚银币,看着格林的眼神不禁充满兴奋。

  像格林这样一出手一个银币的家伙,酒馆已经半年多没有碰见过一个了,甚至,女郎不禁想到,这家伙长相相当彪悍,要是晚上还没有合适任务的话,就叫到自己房间,说不定又是一笔不菲收入。

  越狰狞凶悍的流浪骑士越有男人味,与贵族审美截然不同。

  至于巫师,很多则是彻底丧失审美观,作为只剩窥探真理、本质、实用性的怪物。

  不过,女郎的想法很快就泡了汤。

  一个沙漏时间后。

  一名穿着皮胶鞋的矮胖子一把推开酒馆大门,看了眼嘈杂、肮脏的酒馆,嘿嘿笑了一下,露出嘴里几颗镶嵌的金牙后,大声道:“斑加尔城的货,需要五个能打的,一个金币佣金!”

  从这个城市前往斑加尔城,一般来说需要二十几天左右的路程,一般抠门的商人佣金大约只给三四十枚银币而已,这个商人显然是个阔绰户。

  “吼!雇用我!有了我,你路上若是遇见那些老鼠一样的盗贼,我一个人就能把他们卵子全都踢碎!”

  一名正和身边女郎调笑的流浪骑士突然站起身,咆哮着,嗓门不是一般的大,同时光着膀子显示着自己仿佛巨熊一般的体魄。

  “哈哈,你算什么东西?胖子别听他瞎吹嘘,有一次这家伙碰见强盗团竟然直接逃跑了,酒馆已经几个月没人雇用他了,外强中干的软蛋!”

  另一名骑士诋毁着之前那人,同时不断在胖子身前显示着自己强悍的体魄。

  另一边,格林这里。

  女郎再次款款走了过来,告诉了格林斑加尔城就在帕米尔小镇东边十几里远的地方,属于距离帕米尔小镇最近的一个城市了。

  “吼,你找死……”

  酒馆中大乱一片,每一次遇见这种佣金不菲的任务,这些争得眼红脖子粗的佣兵都会狠狠的干一架,然后买家会雇佣酒馆里最后站着的几个人,这也是行内的规矩。

  同样的,这次也不例外。

  正和格林说话的女郎一声惊呼,因为旁边,一个大块头被另一个流浪骑士打翻,身体不由自主的朝着格林桌子翻了过来。

  格林既然打算接受这个任务,当然也要显示一下身手。

  看准机会后,格林一个胳膊抓起这个撞过来的倒霉鬼大块头,在对方不敢置信的惊惧中,格林将其举过脑袋,任其如何挣扎也挣不脱格林钢匝一样的手。

  一声大喝,空中一道抛物线过后,这个倒霉的大块头被格林一把扔出了酒馆。

  这番动静,自然引来了所有还在打斗的流浪骑士注意,这些流浪骑士意识到了格林这个家伙不好惹,有意的避开了格林桌子附近,继续打着。

  格林身边的女郎两眼冒光,身体情不自禁靠近了格林一些。

  过了一会儿后,格林和四名鼻青脸肿的大块头骑士站在一起,酒馆门口的矮胖子嘿嘿一笑。

  “行,就你们了,马上出发吧,小姐都快等不及了。”

  小姐?

  格林一愣,看来这个所谓的活物,就是这位小姐了。

  稍后,格林几个流浪骑士在矮胖子带领下,来到了城门口。

  城门口停着四辆马车,其中三两都装载着满满一车艾火草,唯有一辆马车不是货车,而且看起来相当奢华的样子。

  “马林顿,好了吗?”

  车窗里探出一个满脸不耐烦的女孩,大约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然而却让格林这几个流浪骑士全都目瞪口呆起来。

  这个袍子……巫师?

  唯有格林不是因为女孩一身巫师袍子而诧异,巫师大陆看见巫师学徒属于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让格林诧异的是,巫师竟然雇用骑士保护?

  哪怕只是一名巫师学徒,能够激发的攻击能量度数也绝不是一般骑士能够比拟的啊。

  不过很快的,格林就脸色一变,因为他从这名女孩身上没有感应到任何魔力波动,格林可不会认为一名十四五岁的女孩精神力强得连自己都能隐瞒。

  没有魔力波动就擅自穿上巫师袍,除非是学院内定的巫师学徒,否则这可是会被管辖范围内巫师学院执法队追究的。

  而且属于后果比较严重的类型。

  用一句话说就是,巫师的尊严不容平民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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