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人小说网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大结局 > 第二百九十三章 结婚的时候,她才二十

第二百九十三章 结婚的时候,她才二十


  “你还没跟保安他们说?”

  而聂云枭听后,却蹙起眉头,有些不悦。

  他的讲座……

  本来不是在连州开展的。

  前段时间。

  他一直在晋城发展,许多“学员”也都是晋城的人。

  但……

  晋城最近出了个变态。

  各行各业都被那人整的风声鹤唳的。

  所过之处。

  寸草不生。

  许多行业都遭受到了那人的荼毒。

  甚至出现了离谱的一万五千个被告!

  所有涉嫌了违法犯罪,或者仅仅是道德绑架的事情……

  好像都没逃过一劫。

  在这种情况下,他左右权衡,最终选择连夜离开晋城。

  搬到了连州来发展。

  好在连州的人和晋城的人一样好骗,渴望成功的不计其数。

  他才来这里短短一个月。

  便开展了数起讲座,得到了许多忠实的“粉丝”。

  只是……

  那个人的名字,一直成了他的梦魇。

  为了安全起见。

  他早就交代了助手,让他告诉会场门口看守的保安们。

  盯住这个人。

  这要是放在晋城,都不需要他交代。

  很多行业的人都知道“秦牧”这两个字代表了什么。

  可他的助手却完全没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

  “算了,隔着这么远,他应该不会来,你现在赶紧去安排一下吧,千万别懈怠了。”

  聂云枭摆了摆手,自我疏导了一波。

  助手连忙点头。

  然后转身离去,去给门口的那些保安们进行挨个通知。

  ……

  晋城。

  某别墅区。

  “老院长,我……来看您了。”

  万中元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盒,走进了别墅里。

  见到了大他十几岁的院长谢安国。

  只是……

  已经六十多岁的谢安国正躺在沙发上,被气得面色铁青。

  浑身颤抖。

  他见状。

  连忙上前,打开了老院长随身携带的速效救心丸。

  喂他吃了一粒。

  好半天。

  谢安国才缓了过来,一手摸着心脏。

  同时看着他。

  长叹了口气,神情复杂的说道:“小罗……说要把我这套别墅给卖了,去买辆豪车。”

  就在刚刚。

  他的老婆罗思雨给他打了个电话。

  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

  突然就说要把在晋城的别墅给卖了,换一辆什么库里南。

  他不是很懂车。

  但也知道……

  这种车比劳斯莱斯那些贵多了,动辄上千万。

  “卖房?”

  万中元听后,也有些头皮发麻。

  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前些日子。

  老院长的小娇妻,也就是罗思雨还咕囔着要搞什么投资。

  已经投进去了小一百万。

  没想到……

  才消停没多久。

  又整出了卖车的想法。

  “这……肯定是那个什么成功学大师聂云枭忽悠的!”

  老院长谢安国咬牙切齿,却又十分无奈。

  这个聂云枭的课程……

  他们也听过。

  听完一堂课,果断选择了报警。

  可警方却告诉他们……

  没什么证据,无法证明对方是传销。

  对方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业行为。

  就算是投资造成了亏损,他们也无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了,你不是说小秦可以帮忙处理这个事情吗?”

  随后。

  谢安国想起了什么,皱眉看向了万中元。

  两人是几十年的好友了。

  他说话也没有太客气。

  “我已经告诉小秦了。”

  万中元闻言,苦笑了一声:“小秦已经去连州了,说是先见识见识这个聂云枭的套路……”

  算算时间。

  秦牧这个点应该也快回晋城了。

  他顿了顿。

  忽然问道:“要不……明天找个时间,您和小秦见个面?”

  谢安国想了想,点了点头。

  他的身体不是很好。

  因此养老院的事情多是万中元负责。

  但在休养期间。

  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看到和秦牧以及他们养老院有关的新闻。

  在悄然之间。

  他们养老院的名气,已经遍布整个晋城。

  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这两个月院里的业务报表以及营收报表,同比上季度已经暴涨了120%。

  而这一切……

  都和秦牧息息相关。

  他一直想要见一见秦牧。

  看看这个人……

  到底是不是传闻中那样的扫把星、灾星、瘟神。

  “算了,不等明天了,我现在就去一趟院里吧。”

  突然。

  谢安国抬起头,看了眼万中元说道。

  现在他老婆已经开始动他房子的主意了。

  再等下去……

  他实在怕夜长梦多。

  好在他只是给了罗思雨一两百万的零花钱,其余的财产都在他自己的手里。

  若是罗思雨能幡然醒悟的话,日子还能继续过下去。

  如果罗思雨还是一意孤行……

  他已经做好了离婚的打算,也可以向院里的法律顾问秦牧咨询一下离婚的流程。

  ……

  当天下午。

  晋城。

  养老院。

  法律顾问办公室。

  “该用什么办法呢……”

  从连州回来后,秦牧便回到了办公室里。

  开始冥思苦想应对方法。

  聂云枭……

  并不是一个人。

  仅仅凭借他一人,根本无法运营起这么大的团队。

  每期课程,都有数百个人来听课。

  光是“学费”,就是几十万。

  而毫无疑问。

  他们也有法务团队,来处理一些可能涉嫌的违法违规问题。

  “组织、领导传销罪无法构成,那诈骗罪……”

  秦牧皱了皱眉头,脑海中各种法条不断翻阅着。

  如同扫描机一般。

  将那些烂熟于心的法条,全部以一比对。

  四百五十二条刑法比对之后。

  很快就锁定了一个比较适用的法律行为,那就是诈骗罪。

  刑法第210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聂云枭及其团队的行为,一直在忽悠他人付费。

  但……

  根据他目前上的这堂课来看。

  聂云枭极其谨慎,并没有虚构故事或者隐瞒真相。

  在构成要件上,便不符合。

  置换车辆。

  虽然受到了聂云枭的诱导,但却可以将其认定为商业推广行为。

  他假借成功的名义,让众人换车,同样没什么违法之处。

  就如同商业宣传的买一送一一样。

  “我记得……万中元说,老院长的老婆被忽悠了搞了投资……”

  秦牧目光闪烁了一下。

  又想到了另一点。

  所有的投资都属于金融行为。

  若是不正规的话,极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

  聂云枭掌握了这么多韭菜,肯定要想方设法的薅羊毛。

  仅仅是接商业广告……

  并不足以满足他们。

  而投资……

  毫无疑问,是一个光明正大的手段。

  这些渴望成功的人,都做过通过投资,一本万利,一夜暴富的美梦。

  投资肯定是他们十分热衷的。

  其实。

  非法集资在之前孟磊的借钱案子里,就出现过一次。

  他指点马明打官司的时候,就用上了这个罪名。

  孟磊到处借钱。

  所借的规模超出了一定限制,便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只是非法集资的一种。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非法集资有假直接投资项目、假间接投资、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三种类型。

  按照最高院下发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就聂云枭组织的这种教学组织。

  他开展的成功学……

  就属于组织中的一类,将人骗入组织,进行投资性诱导,便可以构成此类犯罪。

  而非法集资罪属于类罪,并非个罪。

  其下分别包含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四个罪名。

  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样,两者都属于类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下面,还包含了爆炸罪、放火罪、传播传染病原体罪等个罪。

  而聂云枭涉嫌的,就是集资诈骗罪。

  刑法第192条的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而在这条罪名的认定上……

  并非是单纯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来认定。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里规定,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一、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二、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三、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四、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只要存在这四种情况。

  即便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也构成了集资诈骗罪。

  它和之前孟磊多方大范围借钱,构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同。

  即便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也可以构成该罪。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同时规定: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

  即被骗了多少钱,就是多少集资了多少钱。

  投资期间,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

  而聂云枭等人的引导投资金额,必然远远超出500万元这个等级。

  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而在量刑上。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秦牧想到这里,思路愈发明朗。

  原本无法打开的局面,逐渐清晰起来。

  组织、领导传销罪无法构成,但非法集资却是一个突破口。

  正在他思考该怎么操作的时候。

  万中元带着一个老人,突然找到了他。

  “院长?”

  秦牧看着眼前鬓发斑白,满脸愁容的老人,也有些惊讶。

  来院里工作几年了。

  他还是第二次见到神秘的院长本尊。

  “小秦是吧,你的名头……我这段时间可是听的起茧子了。”

  一见面。

  谢安国强行提振精神,露出了一抹温和的笑容。

  秦牧也没摆什么架子。

  说了几句寒暄话。

  然后……

  谢安国就长叹了口气,开门见山的说道:“小秦,我想找你问问……我如果现在离婚,财产分割的事情。”

  秦牧愣了一下。

  打量了一番谢安国,没想到老院长居然这么果断。

  前不久。

  万中元才跟自己说,老院长想让他帮忙让他老婆回头是岸。

  可现在……

  突然就要离婚外加财产分割了。

  别的不说。

  光是这份离婚的魄力,就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没办法啊,再不离婚……我辛辛苦苦打下的老底,就要被这娘们败光了。”

  谢安国又叹了口气,十分无奈。

  “离婚的话,我得先了解下,你们是什么时候结婚的。”

  秦牧想了想,开口问道。

  他早就看完了《民法典》以及《婚姻法》《财产法》。

  这个问题对他而言没有任何难度。

  “我们……是在三年前结婚的。”

  谢安国坐在了沙发上,认真回答道:“当时她刚满二十岁。”

  秦牧嘴角抽了抽:“……”

  他就说为什么张清源这些人,没事就给他介绍那些未成年的姑娘相亲。

  敢情传统是老院长这里带起来的。

  不过……

  从谢安国的描述里,他大概可以了解到,对方和谢安国共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很多。

  停顿片刻。

  他看着谢安国,分析道:“要离婚的话,按照法律程序,有三个财产分割方案。”


  (https://www.youren999.com/chapter/1203550/722670521.html)


1秒记住游人小说网:www.youren999.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youren99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