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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暮沙镇


  一路前行,队伍很快绕过慕尼城,踏上了通往北方的道路。

  经过五天的行军之后,南十字星骑士团已然抵达了卢利安北部的最后一座小镇——暮沙镇。

  过了这个小镇,前方就将是一望无垠的卢利安东北戈壁。

  这五天里,队伍没有一刻停下来过。

  没有扎营休息,也没有埋锅造饭。睡就睡在马背上,吃就吃干粮,人不离鞍马不停蹄。

  不过,队伍的速度并不快。

  “从我们离开慕尼城的那一刻起,训练就开始了。”

  这是冷晋对骑士们说的原话。

  “论精力论体质,我们这帮老骨头肯定不如你们。因此,我们没有别的要求,唯一的要求就是——我们做什么,你们就跟着做什么。”

  冷晋的话轻描淡写。

  一开始,骑士们都没感觉有什么不对。

  毕竟大家都看在眼里——这帮老骑士年龄最小的都五十多了,最大的已经七十多了。

  到了这种年龄,或许斗气源力和武技并不会因此有什么下降,但精力体力可就比年轻人差远了。

  而他们这些正值壮年的汉子,当佣兵风里来雨里去这么多年,什么苦没吃过,什么罪没受过?

  虽然不知道老骑士们要怎么训练自己,但在大家想来,人家既然对自己都一视同仁,那提的这种要求一点都不过份,完全合情合理。

  然而,谁也没想到这竟是噩梦的开始。

  最初的训练,是坐骑配合训练。

  所有的骑士都要求在行军的时候,一直处于释放战环链接战马的状态。

  通常来说,骑士只在冲锋之前才会释放战环链接坐骑,使得坐骑在斗气的作用下体形暴增,大幅度提升力量和速度,爆发出最强的冲击力。

  平常行军赶路,大家就算不会轻松到当此成休息,也是能节省斗气就节省斗气,谁会没事释放战环?

  可命令就偏偏这么下的。

  不理解归不理解,大家还是照做了。

  而紧接着,老骑士们将队伍分成十二队,每一队都由他们中的一人带领。

  他们要求所有的骑士,都必须和他们的速度一致。不仅是他们快,大家就得跟着快,他们慢,大家就得跟着慢。而且是连战马的启动时间,步伐节奏,乃至身体起伏幅度,马头的方向等都必须同步。

  对于大伙儿来说,这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

  毕竟,能加入南十字星骑士团的,实力最低都有着公正骑士的实力。

  哪怕佣兵和军中骑士的战斗习惯和方式不同,但自幼接受的骑士训练,尤其是这种骑术一类的基础训练,却是完全相同的。

  甚至有许多人,骑术远比军中骑士更精湛。

  没人觉得这样的训练有什么难度,甚至没人觉得有什么必要。

  不过,很快大家就发现自己错了。

  这些老骑士的控马节奏极其诡异,不但速度忽快忽慢,步伐更是变化多端。

  战马在他们的控制下,有时候以极细的小碎步前行,马蹄呈对角线;有时又是前后蹄分别同起同落的中速步;有时候是只看马腿起伏,却不见前行的原地踏步;有时候又是从静止到疾速冲锋的瞬间弹射。

  而走着走着,他们的战马就会横过身来,如同螃蟹一般地横着移动。或者以前蹄为中心,一个一百八十度的旋转,马屁股甩到前面之后,再接着一个旋转,马头又甩回去,继续向前行进。

  至于什么斜线前进,忽左忽右地变向,以及控马扬蹄蹬踏,跳跃等动作,更是花样百出,不时就会来一个。

  许多动作,根本就如同战马受惊了一般。

  骑士们都快疯了。

  长这么大以来,大伙儿从来没受过这样的折磨。

  为了跟上老骑士们的动作,他们连吃奶的劲都用出来了,可依然是一塌糊涂。

  尤其是在斗气激发战马的情况下,消耗简直如同流水一般,平常几个祷时都毫无问题,现在却是短短一两个祷时,就满头大汗。

  阵形更是乱成一团。

  然而到了这个时候,所有人都紧紧闭着嘴,没有丝毫质疑和不满。

  因为所有人都看见,包括鲁克在内的十二位老骑士,全部行走在队伍的右侧领头位置,稍稍偏离队伍一点。

  而当他们变幻步法和动作的时候,十二个人,哪怕前后相隔数百米,也整齐得就如同十二个被一条线牵着的木偶一般。

  同时起步,同时转圈,同时停,同时变幻战马的步伐大小,节奏……乃至马头马尾的方向角度都一模一样。

  从旁边看上去,简直赏心悦目。

  而且,这一切就如同他们骨子里的本能一般,做得是那么地轻松写意。坐下战马完全融为他们身体的一部分,步伐变幻间,灵动得就像舞者起舞。

  这让许多骑士当时就看傻了眼。

  虽然没有在军中呆过,但这点眼力大家还是有的。

  他们完全能够想象,拥有如此骑术的骑士,在战场上能进行何等默契的配合,进退趋避会何等灵活,骤然形成的合击又会是多么的可怕。

  那一刻,大家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他们是哪里来的?里奥大人怎么会认识这么厉害的军中骑士?”

  没有人知道答案。

  如果说之前大家还对这些忽然冒出来要训练自己的老骑士还有所怀疑的话,那么现在,他们剩下的就只是敬畏。

  而他们唯一能做的,也只是咬紧牙关努力跟上。

  一时间,通往北方的大道上,上千名骑士如同幼儿园蹒跚学步的孩子一般,跟在十二位法林顿老骑士的身后学习。

  然而这还只是训练的开始。

  从那一天起,他们就没有离开过马背。

  饿了,就用用水囊里的水就这干粮吃几口,累了,就伏在马背上打个盹。源力枯竭了,就骑在马上运功调息,等稍微恢复一点,就继续训练。

  原本全速奔驰,不过一两天的路程,整整拉了五天。

  而五天下来,许多年轻力壮的骑士都已经是头发蓬乱胡子拉碴,脸色透着憔悴。

  可十二名老骑士,却依然是神采奕奕,就如同刚从慕尼城出发的时候一般。让人根本看不出他们已经和大家一样,在马背上过了整整五天。

  大家甚至怀疑,再过十天二十天他们也还是这样。

  这些对大家来说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折磨,对他们来说,简直就像是吃饭喝水那么简单自然。

  这一下,再桀骜的人也没了脾气。

  就这样,队伍一边走一边训练。当抵达暮沙镇的时候,骑士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同最初离开慕尼城的时候有了很大的变化。

  队伍还是那支队伍。

  甚至从军容来看,神情憔悴衣着脏乱的骑士们比以前还糟。

  可是,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现在的队伍行进间已经少了几分松散。骑士们之间的距离,无论是前后还是左右,都自然而然地保持在一个合适的位置,而且稍有松动,就立刻会变回来。

  就如同有一根根无形的绳索拉扯着一般。

  与此同时,骑士们的动作变得舒缓自然,身体就如同和战马长在了一起,无论是行进还是别的动作,都远比以前显得更轻松。

  而更重要的是,在他们的身上,已经无形中多了一种摸不到抓不着,但却能够清晰感受到的气势。

  他们就这么策马走着。

  哪怕只是普普通通的中速步行进,从队首到队尾,一排排都是随着战马整齐的脚步同起同伏的身影,那种节奏像是海浪,又像是战鼓。

  铁蹄的每一步,都给人一种汹涌澎湃的感觉。

  远远听着那蹄声,就如同被踩中了心脏一般,不由自主就会产生一丝心悸的感觉。似乎只要他们策马飞驰,铁蹄如雷,心脏就会不受控制地随之剧烈跳动,让人血冲大脑,浑身颤栗,不可抑止。

  甚至心脏都要从嗓子眼蹦出来。

  ……

  ……

  “罗伊,我们到暮沙镇了。”

  冷晋策马从队伍前列返回,在罗伊的身旁勒住战马,报告道。

  “可以扎营休息了吗?”罗伊问道。

  看着罗伊期待的眼神,冷晋和旁边的鲁克等人都笑了起来。

  冷晋点头道:“我们今天就住暮沙镇。第一阶段训练到这个程度就差不多了。反正路程还远,我们有的是时间。”

  罗伊惊喜道:“真的?那我去告诉他们。”

  说着,罗伊也不等冷晋回话,就急匆匆地一催马,飞驰向队列中的朗德罗等人。

  片刻之后,行进的队伍就爆发出一阵响彻云霄的欢呼声。

  不少骑士都纵声狂吼,大喊大叫。那模样,活像一帮终于重获自由的囚犯一般。如果不是纪律,恐怕这时候大家早就跳下马躺在地上了。

  老骑士们笑盈盈地看着被骑士们簇拥着的罗伊,都是相视而笑。

  目光中有喜爱,也有欣慰和自豪。

  “怎么样?”鲁克笑问道,“咱家少爷不是我吹牛吧?”

  “行了行了,”冷晋笑骂道,“这个问题你都问了我们多少回了。没吹牛,没吹牛行了吧。”

  众人都笑,纷纷点头。

  要知道,身为法林顿公国的未来继承人,汉山家族的唯一血脉,罗伊的身份在老骑士们的心目中那是贵重无比。

  而即便是在这个骑士团,他也是所有人效忠的对象。

  可是,从离开慕尼城开始,罗伊就没有仗着自己的身份享受什么特殊的待遇。

  当游猎者走在队伍两侧,当一帮矮人战士笑嘻嘻地看稀奇,当魔法师们都坐着马车,跟在后面的时候,他却自始自终骑马走在骑士当中,和大家一同接受训练。

  如果要选一个最优秀的学生的话,那么,冷晋等人会毫不犹豫地把票投给自家小少爷。

  罗伊学东西实在太快了。

  同样的动作,同样的要求,他只花了一天时间就已经达到了。

  他坐下那匹长毛瘦马简直跟他心灵想通。许多步法一教就会。而且做出来更轻灵,更诡异,甚至给人一种精灵游猎者的感觉。

  这可是骑在马上啊。

  以至于大家都怀疑,罗伊以前是不是就掌握了类似的技巧。

  而即便很快就学会了,五天来,罗伊也没有下过马。

  他就静静地走在队伍一侧,有时会加入队伍中,和骑士们一起训练,讲解并演示技巧的关键地方。

  这个骑士团,除了三四百高阶骑士曾经和罗伊在深渊里并肩作战,是生死与共的交情外,剩下的其他人,都是从各个佣兵团来的,对罗伊并不熟悉。

  他们之所以加入南十字星骑士团,一半的原因是因为那些高阶骑士是他们的朋友,兄弟,队长,乃至团长。

  而另一半,则多少是受了天变魔装的诱惑。

  至于罗伊,大家并没直接接触过。

  而且在南十字星骑士团组建之后,罗伊就离开了很长时间,因此,他们中的不少人,看这位统领的目光,都多少有些观察审视的意思。

  不过几天下来,再没有人还保留那样的目光了。大家在训练中向他请教,和他说笑,态度都亲密而尊敬。

  这些,老骑士们都是看在眼里的。

  对于自家的这位小少爷,那是一万个满意。

  ……

  ……

  暮沙镇与其说是一个镇,倒不如说是一座小城。

  从卢利安到北方,一共有三条路。而穿过东北戈壁,斜切过萨克森行省,是进入帝都平原最近的路线。

  如果不走这里的话,从帝国东北方向来的商队,就必须绕一个大圈,从卢利安西北方向的贵族联盟领地经过。

  那会多上接近一个月的路程。

  因此,位于戈壁边缘的暮沙镇,地理位置就非常重要了。

  无论是离开卢利安,还是从北方而来,穿过茫茫戈壁进入卢利安的人们,都会选择在这里休整准备。

  年长日久,暮沙镇也发展得越来越大。

  原先这里只有数百居民和一支不足百人的卫队,而现在,这里已经有超过三千常住人口和一支三百人的骑兵。

  镇里的街道两侧,密密麻麻都是旅舍,餐馆和酒馆。

  而除此之外,还有车行,有拍卖场,赌场,妓院,马场,仓库……甚至还有一个小型的任务堂和一座小教堂。

  毕竟这里还是卢利安的地盘,因此,南十字星骑士团一到,立刻就有当地的守备官迎接,安排食宿。

  罗伊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吃了顿热饭之后,才钻进了搭在镇中央空地上的帐篷。

  这里是冷晋他们设立的临时指挥所。

  帐篷里,老骑士们正围在桌子旁,同暮沙镇的守备官讨论着什么。

  桌子上铺着一张羊皮地图,上面画了七八个红色的圆圈。

  “罗伊,你来了正好,”冷晋见罗伊进来,把他让到桌子边,指着地图道:“我们刚才商量了一下,接下来,恐怕我们要在暮沙镇呆上十几天时间。”

  “十几天?”罗伊一愣。

  他原本以为骑士团会在短暂休整之后就继续启程。

  毕竟,魔族兵锋日益逼近班德兹。如果时间耽搁太久的话,很难说到时候会出什么问题。自己可等不了这么长时间。

  “为什么?”罗伊问道。

  “剿匪!”冷晋道,“骑士训练,实战才是磨刀石。我们第一个阶段的训练,只是打个基础而已,想要让这些佣兵改变他们的战斗习惯,适应军队作战方式,就必须进行大量的实战磨练。”

  说着,他扭头指了指暮沙镇的守备官:“正好,守备官先生告诉我们,暮沙镇周围一共有七个大型盗匪团,戈壁深处的小股盗匪更是不计其数。我们就拿他们开刀,用半个月时间全都扫了。”

  罗伊张大了嘴,扭头看去,那守备官苦笑着摆手道:“伯爵阁下,这可不是我的提议。”

  这位守备官名叫哈顿,身形微胖,是一位低等卢利安贵族。

  他在暮沙镇担任守备官一职已经三年了,对周边情形了若指掌。因此被冷晋他们叫来询问。

  而一听到关于附近盗匪的问题,哈顿心里就有些打鼓。

  很显然,这些老骑士是在打盗匪的主意,不然的话,他们问这些干嘛。

  没想到果然如此。

  其实对哈顿和暮沙镇来说,盗匪的确是一个大问题。

  这些盗匪盘踞在从暮沙镇以北的戈壁中,时时刻刻都威胁着通往北方的商道。

  多年来,卢利安不知道有多少商队,都葬身在茫茫戈壁中,对卢利安的经济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对此,阿道夫大公自然不会坐视不理,早些年,他就屡次派人前来剿匪。

  可是,这些盗匪可不是普通的盗匪。

  能够盘踞在荒芜的戈壁中,在烈日干旱风沙暴雪中,都能够生存这么长时间,不被剿杀,也能从跟其他盗伙的火并中活下来,甚至日益强大的,全都是最凶狠的悍匪。

  他们骑术超凡,通常一人双马,来去如风。在广袤的戈壁上,转战数百上千公里对他们来说都是家常便饭。

  平常他们就在临近商队行进路线的地方游荡,一旦发现猎物,就如同狼一般扑上去。而一旦发现危险,他们则远遁千里。

  他们不但熟悉戈壁地形地势,知道每一个饮水点,而且狡兔三窟。

  更麻烦的是,这些盗匪彼此之间还有联系。有时候遇见单靠自己拿不下来的猎物,他们还会互相合作。

  平日里,更是互通消息。一有风吹草动,保管方圆百里之内,连一个盗匪都找不到。

  正因为如此,当年来剿匪的卢利安军队,耗费了大量的军费粮草,只零星抓了几十个盗匪处死了算是交差。

  等军队离开,不到一个月,盗匪又死灰复燃。

  不过,总算是慑于阿道夫大公,尤其是索菲娅小姐的威名,这些盗匪再也不敢靠近暮沙镇。活动区域,都限制在北部的戈壁里。

  那里已经不算是卢利安境内了。

  这样安稳了几年,而最近,哈顿发现,暮沙镇周边的治安形势似乎有恶化的迹象。

  两年前斐烈帝国入侵,这附近的盗匪就增加了不少。而后魔族入侵,索菲娅又去了帝都执掌火凰军团,阿道夫大公自顾不暇,这里的盗匪就呈爆炸式的增长。

  尤其是最近一段日子,受北方难民潮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把卢利安视为最后的安全堡垒。不光是贵族们先期派人南下,各大商行,财阀以及一些富豪,也大量向卢利安转移资产和家人。

  哈顿甚至听说,就连一些平民,也开始打来卢利安的主意了。

  要知道,千里戈壁一直都阻碍人们来到卢利安的最大障碍。没有钱,买不到一张马车票,或得不到护卫的保护,想要穿越戈壁根本就是找死。

  可即便如此,哈顿也听说戈壁北面如今已经聚集了大量的平民。其中一些人正在组织着,试图徒步穿越。

  原因很简单,因为其他行省,已经开始饿死人了。

  就像是没有水草的羚牛群,为了生存,无论前方是高山还是大河,也无论是狮子还是鳄鱼,它们都只能一往无前。

  在这样的情况下,这条路上的盗匪正飞速地膨胀着。

  这里有无数的猎物供他们袭击。

  哈顿很希望有人能够把这些盗匪团都打掉。可是,这并不包括这支听说连最基本的训练都没完成的所谓骑士团啊。

  哈顿倒不怕他们有什么危险。

  毕竟,数百名荣耀骑士上前名公正骑士,哪怕都是佣兵,也是一股可怕的力量了。

  哈顿只怕,这帮家伙在这里乱扫一通,结果盗匪没打到自己走了,留着暮沙镇和四周的人们受祸害。

  。

  。裁决写了好几年,三百万字,无论如何都不会太监的。双开虽然看似分心,但对我而言,其实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效率,都比以前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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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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