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番外之齐澜陶醉篇———第二世
既然上天将你送到我身边,将我救赎,那我便爱了又何妨?
但是,为何我们说好的永生永世不离后,转眼你就淡出我的生命?
世间最残忍的事情,并不是阴阳相隔;而是我爱你更甚于当初,你却将我忘诸于脑后。
——题记
桐华山脚下,有个小村庄,村上面积不大,只有几十户人家。
这里景色宜人,真真似桃源仙境般美丽,只是并不如桃源那样隔绝。
小村名为瓦溪村,是因村里西头的那条小溪而得名。没人知道瓦溪为何要叫瓦溪,他们只知道瓦溪这个叫法,从很遥远的时候就流传下来了。
瓦溪的水是清凉甘甜的,平日里村名洗衣做饭的水是从这儿取的,孩子们钓虾叉鱼,也是在这儿。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生活在这里的村民都是质朴醇厚的。
村里有户姓温的人家,是世代行医的,村里人要是有个三病五灾的,都上他那去看看。几帖药下来,很快见好。他也不图钱财,只让看病的人,平日多帮忙照料一下他的独女。
温郎中的发妻去世得早,留下一个女孩儿,叫做温琦岚。温郎中醉心医学,将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了对草药的研究上,时不时上山采些药材。这样,温琦岚在李婆婆家住几日,又去张阿姨家住几日……这样,吃着百家饭,穿着百家衣的温琦岚就这样慢慢的长大了。
一晃,温琦岚也已及笄,出落得亭亭玉立。一剪弯月眉,一双秋水眸;丹唇贝齿,腮凝新荔;细腰蛮蛮,十指纤纤;转盼多情,顾盼神飞。她那及腰的秀发最是迷人。
温琦岚是村里最美丽的姑娘,这是村里人都认定的事实。喜欢她的人不少,但是他们大都只能偷偷的喜欢着她。毕竟,她早就有了最忠实的追求者,那是村里最英俊的勇士——杜羽。
杜羽是村长的小儿子,也是村里刚被授予“勇士”称号的少年之一。授予勇士的少年们,都是身手矫健的儿郎,每年一度都要进山狩猎。
每年一度的狩猎是勇士们最期盼的时候,这个时候少年们将会在村长和父辈勇士的带领下,进山狩猎。狩猎一天后,回村,将有最盛大的篝火晚会迎接他们。
篝火晚会上,村民们都穿上了新衣裳,放下手中忙碌的事情,齐聚在一起。晚会上将会有人统计勇士们捕获射杀的猎物,凡猎物最多者,将被授予“第一勇士”的称号。
然后,大家将围着篝火唱歌跳舞,等玩尽兴了,烤肉也上桌了。当然也有不少勇士们会趁这个机会想心爱的姑娘求婚,得到姑娘父母的允许肯定后,祭祀们将会在第二天为他们举行祈姻仪式,来年春上挑个好日子成亲。
又是一年秋,各家的勇士们早已做好了充足的准备,都指望着能在狩猎节上大展拳脚,让心仪的姑娘对自己青眼有加。心有所属的姑娘们早就在卯足劲儿打扮自己。
当然,温琦岚也不例外。
温郎中知道自己女儿已经到了快出嫁的年纪,可是体面点的头面都没有一副,这让他好生内疚。于是,温郎中在一个月前,就出了门,这一出去就是大半个月。
再次回来便给她带回了套头面,虽然算不上名贵,做工倒也算精巧,也得花不少银子。温琦岚最喜欢那发簪,银簪入发,边上还有流苏垂落,是她最爱的桔梗花的式样。
家里的情况温琦岚是知道的,她也疑惑自家爹爹怎会有这笔钱,细问一番才知道,她爹在山上待了大半个月就是去采药,然后转卖给药店。他运气还算不错,挖到了一株百年的人参、还有一株上好的田七,正巧有位贵妇生产,急需田七这味药,便出了高价买走了。
狩猎结束后,勇士们各自回家换上了簇新的衣服,准备继续夜间的篝火晚会。杜羽则找到了温琦岚,塞给她一团白绒绒的东西,然后红着脸走了。
温琦岚抱着手中那团白绒绒的东西,将它凑到眼前,这才看清原来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狐狸。温琦岚记得有次无意间提到想养只小狐狸,可是没多久,杜羽就送来一只,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一切都那么的理所当然,杜羽向佳人求婚,温郎中满心欢喜的应允,似乎温琦岚的意见并不那么重要。当然,温琦岚肯定也会同意这桩婚事,至少是在楚凌昊出现之前。
杜羽在温琦岚十五岁以前接触的少年中,无疑是最优秀的。他俊美勇敢,待人谦和仗义,对她更是好得没话说。不可否认,她对他是有好感的,哪怕她并不知道那并不是爱情。那又有何关系,反正她都会要嫁给他的。
可是,楚凌昊的出现,打乱了一切。所有的事情,都在偏离正确的轨道,就如同温琦岚渐渐偏离的心。
那日杜羽同三两好友进山打猎,回来的时候,一只猎物也没有,浑身是伤、昏迷不醒的血人倒是有一个!
他被安置在了温琦岚的家里,由温郎中照看着。他身上大小剑上几十处,尤以腹部、右肩胛上两处最为严重。所谓医者父母心,温琦岚并未忌防男女有别,亲手给他换衣包扎。
只是他身上的伤太过于严重,温郎中不得不再度上山,采些草药替他治疗。温郎中熬了药浴,温琦岚正在愁怎么怎样将他挪到浴桶里,正巧杜羽给她送烤兔肉过来。
温琦岚结过他手中用荷叶包着的兔肉,上小厨房给他们爷俩做饭去了。酒饱饭足的温郎中上里屋补眠,杜羽回家,温琦岚则在庭院的紫藤树下支起火炉,熬起药来。
紫衣女子端坐于树下,娴熟静好。素手执扇,轻轻摇着,认真专注的熬着药。微风漾过,簌簌而落的花影迷了眼,紫衣女子只手将耳鬓散落的乌发拔至耳后。
仅是那侧面的一瞥,亦温暖了岁月,惊鸿了少年。
许是瞧她的目光太过于专注炽热,温琦岚似感应般的太起了头,然后又极为羞涩的低下了头。
她也不知道为何会这般,以前被杜羽盯着瞧,她都不曾这般羞怯;这少年虽不及杜羽俊美,但自有一种吸引人的气质,让她不由自主的臊红了脸。
他说叫楚凌昊,是泸州人,自幼辞别父母,拜在公子痕的门下。十五学成出师,行走江湖。行侠仗义,加之年轻气盛,得罪不少人。遭人追杀至此,昏迷后再度醒来,便到了这儿。
温琦岚没有出过瓦溪村,对楚凌昊描绘的大千世界很是好奇,总想着出去见识一番。温郎中不允,楚凌昊伤势还未复原,温琦岚只得将这个想法搁置于心。
那段时间,因为有楚凌昊的相伴,温琦岚很开心。
白天,他们下溪捉鱼,进山捕鸟,然后就地生火烤着吃;夜间,他们躺在屋前的草垛上看星星,听着她说关于瓦溪村的传说。
可是美好的时间总是过的太快,快到她与杜羽的婚期将近。可是,她从未像现在这样痛恨篝火大会,如果不是那次篝火大会,她就不会与杜羽定下婚约,现在也就不会那么痛苦了。
一女不二嫁是亘古的道理,温琦岚虽未嫁,却也是不可再谈婚假了。
可是,爱了便爱了。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温郎中的百般阻挠,依旧是有了石破天惊的私奔。但是,他们还是被找回了。
温琦岚被押进了婚堂,她却选择以头抢柱,纵使生不能相守,还不如做对地府鸳鸯。
温琦岚决绝的行为,让杜羽愕然。为了他,她竟然可以做到这般?杜羽不再坚持,他自诩对温琦岚的爱足够深,可是他做不到像温琦岚那般。
挥挥手,他拽下了身上那碍眼的新郎服,那刺目的红,正如温琦岚头上的那道伤,让他的尴尬无处遁形。
温琦岚伤好之后,嫁给了楚凌昊,那一天她家庭院里的紫藤花开得特别的艳。她突然就想起了那个传说中的紫藤花语:为爱而生。
他许她描眉一生,她莞尔。其实,她求的不多,一生一双人作陪,足矣!
又是一年,他思念远方的双亲,又担忧她舟车劳顿之苦,遂辞了她,一人离了瓦溪村。他说不出半年,定会回村。
她送他至村头,将亲手绣的锦囊揣在他兜里,那锦囊里盛着的是他与她的一缕青丝。
这一别就是八年啊!八年等候,杳无音讯。
依旧是麻布素裙,一支木钗,在夜深人静,点一盏灯。
在跳跃的灯光中,为了生计缝衣布鞋,细细倾诉入骨的相思。
只是容颜渐改,悦己者不再。
耳鬓恍若还有他的窃窃私语,情意缱绻。
眉间似乎还有他亲手描的眉,情深意切。
……
他曾经说过,外面的世界里有多么的迷人,想必早已是新人在怀,已忘旧人颜了!想必他是不会在回来了,院中的紫藤,也慢慢的枯萎了。
翌日,温琦岚在她一个人睡过八年的床上永远的闭眼了。
没人知道的是,八年前的某个夜晚,有个人为了遵照诺言,只身闯入林中,遭遇狼群,葬身狼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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